兰州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怎么计算?-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

导语 有限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满5年后,购房家庭也可补缴购房当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兰州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政策

  根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兰州市2023年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性质以2008年9月25日为时间节点分为“完全产权”和“有限产权”。2008年9月25日前发布配售公告的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为“完全产权”,2008年9月25日后发布配售公告的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为“有限产权”。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间以省、市房改部门项目批复时间为准。

  有限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制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以缴纳第一笔购房款或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如缴纳第一笔购房款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时间、证载购房时间不一致,按最早时间确定。

  有限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满5年后,购房家庭也可补缴购房当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补缴的价差数额,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算、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收后缴入市财政,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配售五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获兰州经适房申请条件、对象、房源、配售价格面积、配售程序、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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